1、护照原件(有效期需超过签证有效期3个月,旧护照必须提供); 2、2张2寸白底彩色照片; 3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 4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; 5、预订单或行程单; 6、酒店预付确认函或其他住宿证明(由酒店经理传真至使馆); 7、塞方邀请公司的正式邀请函及责任担保函(需公证有公证官员签字,直接传真至使馆); 8、申请人近三个月银行对账单(以证明有足够的资金支付在塞期间的费用,存款证明将不视为有效的资金证明); 9、在职证明; 10、营业执照复印件(有可能要求提供中方公司银行账户资料)。
特别提示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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